商标故事——乐高LEGO就是“玩得快乐”
嘿,你玩过乐高吗?无想象,不乐高。
不管有没有玩过,你一定听说过乐高这个品牌。
谁能想到,几十年的木质玩具会发展成为风靡全球的乐高积木?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乐高的商标故事。
乐高的商标,是一个红底背景加英文字母“LEGO”。
“LEGO”这个名字来源于丹麦语中的“leg”和“godt”,意思是“玩得快乐、玩得好”。
1932年,创始人奥勒·基尔克·克里斯蒂安森(Ole Kirk Kristiansen)作为一个木匠,生产一些梯子、熨衣板以及木制玩具为生。
其中,木质玩具销量不错,于是奥勒在1934年就给自己设计并生产的玩具注册了一个商标,也就是“LEGO”。不过当时的商标只是用于通信、航运标签和其它印刷材料,直到1936年“LEGO”才出现在木制玩具上。
到了1949年,在塑料的发展下,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乐高积木才正式诞生。之后,乐高的logo也发生过一系列的变化,不过也没太过脱离原有的形态,红底LEGO商标成为大家所熟知的标识。
一直以来,乐高集团格外重视商标这个无形资产。为了增强消费者对乐高商标的意识,乐高集团已经连续四年在中国多地的专卖店中,开展寓教于乐的商标知识课堂,带领消费者以及孩子正确认识乐高商标,并通过自身的行动加入到知识产权商标保护的行动中。
乐高集团的Robin曾表示,“商标保护是一个充满挑战、历时漫长、并且代价高昂的过程。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从未放弃”。
乐高LEGO的商标自成立之初,就承载着“玩得快乐”的使命,乐高集团更是将安全、高品质的乐高玩乐体验作为重中之重,融入到乐高LEGO的精神之中,传达着品牌理念。
不管是百年老字号,还是企业新秀,商标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赋予品牌独特的魅力,或深远、或新潮、或隐晦、或明亮。每个商标在记录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承载着更多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