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回国,抢注“孟晚舟”商标已被驳回!
2021-09-27商标资讯
在过去的1000多天里,“孟晚舟”三个字曾被抢注商标,商标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2019年4月之间,注册在第10类-医疗器械、30类-方便食品、33类-酒和35类-广告销售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上。
9月25日,孟晚舟结束1028天的监禁回到祖国大陆,“孟晚舟”相关热搜几乎霸占了所有中文社交平台。网友纷纷发文:欢迎回家!
在过去的1000多天里,“孟晚舟”三个字曾被抢注商标,商标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2019年4月之间,注册在第10类-医疗器械、30类-方便食品、33类-酒和35类-广告销售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上。
在孟晚舟回归祖国之际,我们发现多件“孟晚舟”商标已经被驳回,目前处于商标无效状态。
公众人物名称、网络热词被抢注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很多热词遭商标抢注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对于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
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另一种是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这两种行为都存在很大的社会危害,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推动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对商标申请人而言,注册商标要规范申请,不要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