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爱肥肠”“樊哙狗肉”,用历史名人注册商标很抢手!
有市民反映:城市街头出现了不少“蹭古人热度”的店铺招牌,比如“薛涛茶楼”“薛涛鱼鲜馆”“李白滇臊子米线”……
这些名字让市民不禁吐槽:“李白、薛涛咋个成了茶楼、餐馆的名字?”从舆论反应来看,针对这种做法,不乏有人心存反感。
然而,从实际案例来看,目前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注册进了商标里,仅与“李白”相关的商标申请,诸如“李白洗鞋”“李白爱肥肠”等,就能检索到1258件。
拿历史人物注册商标,可行吗?
“历史人物+领域”式的商标命名方式相当常见,如果命名得当,不仅容易让人记住品牌名称,还颇有趣味,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
命名方式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握住历史人物及其典故与商家商品的相关性。比如“杜康酒”,就把传说中的酿酒师祖杜康放在品牌里,让人印象深刻。“曹操出行”这个名字出现在网约车、出租车领域,也与“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句俗语有关。
还有一些品牌的名字,明显与历史典故有关,比如“樊哙狗肉”,用的就是樊哙在跟汉高祖刘邦起事之前,曾长期在沛县屠狗卖肉的典故。如果将其他历史人物的名字与狗肉放在一起,或许很不协调,但借用樊哙的“名人效应”,在这里却意外地契合。因此,以历史人物来命名商标是否合理,关键还是要看历史人物的形象与商品的特点是否相关。
相关部门此前已经注意到一些商标名称混乱的现象,最高法曾在2017年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禁止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影响。但是,在相关文件的实施中,只要不是恶意使用人名、或者造成重大消极影响,有关部门不会追究商家责任。“李白米线”“李白洗鞋”之类的名字,自然会受到市场严苛的审视。
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家把历史文化名人化用到商标名称和店铺招牌里,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就是合法的。但合法不等于合情合理,一些专门打擦边球、剑走偏锋的商家,将一些不协调的元素放在一起,虽然能在一时吸引眼球,但既没有名字的美感,也与古人的形象不符,对商家的口碑恐怕没多少益处。
来源:中国青年报;有编辑改动,仅做传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