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名称注册为殡葬用品商标!被罚了!
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有人将对方的名字注册成商标,还是用在殡葬用品上!这脑洞,也是厉害。
不过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对方将这位商标注册人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商标注册人是陈某,他因为和谢某在早年有经济纠纷,于是于2014年12月、2017年6月申请注册了大量与谢某的姓名、住址、公司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目前仍在使用的三个注册商标所涉商品类别包含了骨灰盒、棺材等殡葬用品。2022年,陈某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等,注册字号仍与谢某姓名相近。
谢某认为陈某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甚至以侮辱的方式使用自己名字,严重损害自身及其公司形象,致使社会评价降低。
陈某答辩称,自己注册商标、经营店铺的行为与谢某无关,商标与谢某身份证登记的名字系同音不同字,不存在盗用、冒用情形,姓名权并非独占权,无权排除他人使用。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某将谢某名字与骨灰盒、棺材等殡葬用品或服务相关联,具有特定的不当含义,亦容易让相关公众认为上述注册商标及字号与谢某存在特定联系,虽然陈某依法取得注册商标以及个体工商户字号,但其系利用上述注册商标和个体工商户字号使谢某主观方面的自尊感和客观方面的尊重感受到贬损,即便从普通社会认知角度看也明显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有违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已侵犯原告的姓名权和人格尊严,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在指定报纸、社区公告栏发布向谢某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赔偿谢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如陈某未按前款判决履行义务,法院将在上述载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陈某承担。
有网友认为陈某的行为有些过分,也有人觉得商标又不一定具体指某人的名字,陈某应该上诉。你们怎么看?